公司简介 |XML地图纸托网板 | 纸浆模塑热镀锌晾晒网片 | 折叠捕捉陷阱 | 动物捕捉笼子
咨询热线18832882088
微信在线客服weixin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全国咨询热线18832882088

安平县正辰丝网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安平县中营开发区

电话:0318-7171525

邮箱:apyingan@qq.com

工地坡道防护栏杆搭设规范(工地坡道防护栏杆搭设规范要求)

作者:安平正辰发布时间:2022-12-06 09:25:54点击:1112

信息摘要:

施工现场消防规范3.1 一般规定3.1.3 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 个。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1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 。3.1.4 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存贮等功能区宜相对独立。3.1.5 固定动火作业场应布置

施工现场消防规范

3.1 一般规定

3.1.3 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 个。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1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

3.1.4 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存贮等功能区宜相对独立。

3.1.5 固定动火作业场应布置在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应布置

的上风侧,并宜布置在临时办公用房、宿舍、可燃材料库房、在建工程等全年较小频率风向的 侧。

3.1.7 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不应布置在架空电力线下。

3.2 防火间距

3.2.1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丝网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m。

3.2.2 办公用房、宿舍成组布置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组临时用房的栋数不应超过 栋,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m;

2)组内临时用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m,当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到 m。

3.3消防车道

3.3.1 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的、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距离不宜小于 m,且不大于 m,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施工现场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3.3.2 临时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临时消防车道宜为 ,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时,应在消防车道尽端设置尺寸不小于 m的回车场。

2)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 m。

3)临时消防车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识。

4)临时消防车道道路基、路面及其下部丝网应能承受消防车道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

3.3.3 下列建筑应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除应设置12×12m回车场外还应符合下列3.3.4条的规定设置临时消防救援场地。

1)建筑高度大于 m的在建工程;

2)建筑单体大于 ㎡的在建工程;

3)超过 栋,且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

3.3.4 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在在建工程 设置。

2)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设置在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场地的长边一侧及在建工程的长边一侧。

3)临时救援场地宽度应满足消防车的正常操作要求,且不应小于 m,与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净距不宜小于 m,且不宜超过6m。

4. 建筑防火

4.1.2 临时用房的防火设计应根据其 等情况进行确定。

4.1.3 在建工程防火设计应根据 及结构特点等情况进行确定。

4.2 临时用房防火

4.2.1 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 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2)建筑层数不应超过3层,每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

3)层数为3层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 ㎡时,应设置至少 部疏散楼梯,房间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较大距离不宜大于 m。

4)单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m;双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m。

5)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的净宽度。

6)宿舍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其他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 ㎡。

7)房间内任一点至较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 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m;房间建筑面积超过 ㎡时,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2m。

8)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基层底面。

4.2.2 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2)层数应为1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

3)可燃材料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 ㎡。

4)房间内任一点至较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 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m。

4.2.3.2 会议室、文化娱乐室等人员密集的房间应设置在临时用房的第一层,其疏散门应

开启。

4.3 在建工程防火

4.3.2 在建工程作业场所临时疏散通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h。

2)设置在地面上的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 m;利用在建工程施工完毕的水平结构、楼梯作为临时疏散通道时,其净宽度不应小于 m;用于疏散的爬梯及设置在脚手架上的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0.6m。

3)临时疏散通道为坡道,且坡度大于25°时,应修建楼梯或台阶踏步或设置防滑条。

4)临时疏散通道不宜采用爬梯,确需采用时,应采取可靠固定措施。

5)临时疏散通道的侧面为临空面时,应沿临空面设置高度不低于1.2m的防护栏杆。

6)临时疏散通道设置在脚手架上时,脚手架搭设材料应为不燃材料。

7)临时疏散通道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识。

8)临时疏散通道应设置照明丝网。

4.3.3 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继续营业、使用和居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 h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分隔。

2)非施工区内的消防丝网应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并应落实日常值班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 临时消防丝网

5.1 一般规定

5.1.1 施工现场应设置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应急照明灯临时消防丝网。

5.1.2 临时消防丝网应与在建工程的施工 设置。房屋建筑工程中,临时消防丝网的设置与在建工程主体的设置与在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进度的差距不应超过 层。

5.1.4 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 。专用消防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且应保持不间断供电。

5.1.5 地下工程的施工作业场所宜配备防毒面具。

5.2.2 施工现场灭火器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灭火器的类型应与配备场所可能发生的火灾类型

2)灭火器的较低配置标准应符合表5.2.2-1的规定。

表5.2.2-1 灭火器的较低配置标准

项目

固体物质火灾

液体或可溶化固体物质

火灾、气体火灾

单具灭火器

较小灭火级别

单位灭火级别较大保护面积(㎡/A)

单具灭火器

较小灭火级别

单位灭火级别较大保护面积(㎡/B)

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

3A

89B

固定动火作业场

3A

89B

临时动火作业点

2A

55B

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

2A

55B

厨房操作间、锅炉房

2A

55B

自备发电机房

2A

55B

办公用房、宿舍

1A

--

3) 灭火器配置数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有关计算确定,且每个场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 具。

3) 灭火器的较大保护距离应符合表5.2.2-2的规定。

表5.2.2-2 灭火器的较大保护距离(m)

灭火器配置场所

固体物质火灾

液体或可溶化固体物质火灾、气体火灾

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

固定动火作业场

临时动火作业点

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

厨房操作间、锅炉房

自备发电机房

办公用房、宿舍

--

5.3 临时消防给水系统

5.3.2 临时消防用水量应为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与临时室内消防用水之和。

5.3.4 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 ㎡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 m3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当施工现场处于市政消火栓 m保护范围内,且市政消火栓的数量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5.3.5 临时用电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5的规定。

表5.3.5 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

临时用房的建筑面积之和

火灾延续时间

(h)

消火栓用水量(L/s)

每支水枪较小

流量(L/s)

1000m3<面积≤5000m3

1

5

面积>5000m3

5

5.3.6 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5.3.6的规定。

表5.3.6 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

在建工程(单体)体积

火灾延续时间(h)

消火栓用水量(L/s)

每支水枪较小

流量(L/s

10000m3<面积≤30000m3

1

15

5

面积>30000m3

2

20

5

5.3.7 施工现场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给水管网宜布置成环状。

2)临时室外消防给水干管的管径,应根据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量和干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 .

3)室外消火栓应沿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和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均匀布置,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和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外边线的距离不应小于 m。

4)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 m。

5)消火栓的较大保护半径不应大于 m。

5.3.8 建筑高度大于 m或单体体积超过 m3的在建工程,应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5.3.9 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9的规定。

表5.3.9 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

建筑高度、在建工程体积

(单体)

火灾延续时间(h)

消火栓用水量(L/s)

每支水枪较小

流量(L/s

<建筑高度≤ 或

m3<面积≤ m3

1

10

5

建筑高度>50m或

面积>50000m3

1

5

5.3.10 在建工程临时室内消防竖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固定:

1)消防竖管的设置位置应便于消防人员操作,其数量不少于 根,当结构封顶时,应将消防竖管设置成

2)消防竖管的管径应根据在建工程临时消防用水量、竖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

5.3.11 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在建工程,应设置 。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设置在室外便于消防车取水的部位,与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取水口的距离宜为 m。

5.3.12 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在建工程,各结构层均匀设置室内消火栓口及消防软管接口,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火栓接口的前端应设置截止阀。

2)消火栓接口或软管接口的间距,多层建筑不应大于 m,高层建筑不应大于 m。

5.3.14 高度超过100m的在建工程,应在适当楼层增设临时中转水池及加压水泵,中转水池的有效容积不应少于 m3,上下两个中转水池的高差不宜超过 m。

5.3.15 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给水压力应满足消防水枪充实水柱长度不小于 m的要求;给水压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 ,消火栓泵不应少于 台,且应互为备用;消火栓泵宜设置自动启动装置。

5.4 应急照明

5.4.2 作业场所应急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正常工作所需照度的 %,疏散通道的照度值不应小于 lx。

5.4.3 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选用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灯具,自备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 min。

6.2 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6.2.1 用于在建工程的保温、防水、装饰及防腐等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6.2.2 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按计划限量进场。进场后,可燃材料宜存放于库房内,露天存放室时,应 堆放,垛高不应超过 m,单垛体积不应超过 m3,垛与垛之间的较小间距不应小于 m,且应采用 材料覆盖;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分类专库储存,库房内应通风良好,并应设置严禁明火标志。

6.2.3 室内使用油漆及其有机溶剂、乙二胺、冷底子油等易挥发产生易燃气体的物资作业时,应保持良好通风,作业场所严禁明火,并应避免产生静电。

6.3 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6.3.1 施工现场用火应符合下列规定:

3)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灯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

5)裸露的可燃材料上 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7) 级(含五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焊接、切割等室外动火作业;确需动火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挡风措施。

9)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

10)施工现场不应采用明火取暖。

6.3.2 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5)配电屏上每个电气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距配电屏2m范围内不应堆放可燃物, m范围内不应设置可能产生较多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作业区。

7)普通灯具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小于 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宜小于 mm。

8.3.3施工现场用气应符合下列规定:

1)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 及其他附件缺损的乙炔瓶。

2)气瓶应远离火源,与火源的距离不宜小于 m,并采取避免高温和防止曝晒的措施。燃气储装瓶应设置 装置。

3)气瓶应分类储存,库房内应通风良好;空瓶和实瓶同库存放时,应分开放置,空瓶和实瓶的间距不应小于 m。

4)气瓶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应小于 m,气瓶与明火作业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③冬季使用气瓶,气瓶的瓶阀、减压器等发生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或用铁器敲击瓶阀,严禁猛拧减压器的调节螺丝。

④氧气瓶剩余气体的压力不小于 MPa。

本文由专业的金属丝网厂家"正辰公司"发布,若转载请注明出处

原文地址: https://www.zcmesh.com/wenku/402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