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保护沙颍河流域渔业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周口市公安局港区分局主动作为、迅速出击,一举侦破非法捕捞类案件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
周口水系发达,鱼类资源丰富,现正值我市“禁渔期”,但在经济利益的趋势下,犯罪分子无视渔业捕捞相关法律规定,结伙作业、顶风作案。周口市公安局港区分局按照周口港区党委、管委会关于打击沙颍河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活动要求立即成立工作专班,治安大队对重点水域采取分片包干、高频巡查的工作方式,深挖涉渔线索,对非法捕捞犯罪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势,坚持重拳出击,以打击一个震慑一方教育一片为目的,管教结合,在全区营造保护生态的良好局面。8月24日,分局积极行动,重拳出击,接连侦破非法捕捞类案件4起,采取强制措施6人,现场查获60米长粘网4挂,撒网1挂,查扣作案渔船3艘,收缴渔获物20余公斤,有效震慑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下一步,分局次序加大对辖区内水产品交易地、涉鱼餐饮场所进行彻底摸排,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加大管控力度,对“三无”船舶进行集中整治,确保禁渔落到实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平台宣传我市相关禁渔政策和非法捕捞的典型案例,积极发动群众,广泛征集非法捕捞线索,让群众了解政策、理解政策、支持政策,彻底消除非法捕鱼的犯罪空间。”局长康群泉介绍。
警方提醒:周口市中心城区设立的5年禁渔期从年8月份开始,至年8月份结束。禁捕范围包括:官坡村至颍河入沙河口处(张埠口村);颍河彭新庄村至王楼东村;贾鲁河入沙河口至川汇区与西华县交界处下口村等几条主要河流,以及流经周口城区的其他河沟支流。此外还包括城区内所有公园湖、生态湖以及全部无名季节性河流水系。禁止行为有:携带和使用炸鱼、电鱼、毒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的装置、器具、有毒物质在禁捕范围内进行捕捞;使用抬网、粘网、围网、地笼网、迷魂阵等渔具、渔法进行捕捞;使用可视化设备或者利用船、艇、筏、浮具等辅助垂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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