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害人害己。11月19日下午,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两起醉驾引发事故的案件。两名被告因涉嫌危险驾驶分别被判处了两到三个月的拘役。
监控显示,事发时受害人老太太推着一辆人力三轮车在穿越道路。嫌疑人陈某醉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将老太太撞伤。
事故导致推三轮车的老人全身多处骨折,而事后交警对陈某进行酒精检测显示,他体内酒精含量达206.8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需负事故主要责任。
而在今年8月,徐州三环南路高架上也发生一起酒驾导致的事故,一辆电动三轮车被撞。嫌疑人没有及时报警,也没有拨打120叫救护车。反而从中心护栏进行翻越,穿过道路,沿京沪铁路立交桥由西向东步行进行逃逸,
电动三轮车被轿车撞出一百多米远,三轮车上的两人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有一名男子则一直在医院打探伤者的信息,民警据此在他的车上找到了肇事者张某。民警依法对男子进行抽血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达含量129.6mg/100ml。
民警表示,该名驾驶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以后,逃离了现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11月19日下午,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两起危险驾驶案件。两名司机分别被判处两到三个月的拘役。
(路皓 吴非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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