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要求
① 工期适用要求
工期在半年以上的工程,应采用连续、封闭的钢结构装配式围挡。工期15日以上及半年以下的工程,可采用PVC围挡。
工期在15日以下的工程,可采用标准密扣式钢围栏(铁马)或水马围挡。
② 材质适用要求
在本市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道路及机场、码头、车站广场区域设置钢结构围挡的,面板应采用烤漆板材质,其他区域的钢结构围挡面板可采用镀锌钢板。
③ 风格适用要求
在本市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道路及机场、码头、车站广场区域的新建项目施工区采用现代风格围挡。老城区宜采用传统风格围挡。
④ 画面要求
根据项目所在区域及项目类型选择宣传部门发布的方案,不得擅自涂改,混搭;宣传画面应简洁明快并突显城市特征。在围挡布置宣传画面时,适度留白,不满铺。采用外挂居中式宣传画面的,画框固定牢靠、平顺。
⑤ 功能集成要求
施工区围挡应设置自动喷淋系统。
(1) 钢结构装配式围挡-现代风格
① 适用范围:主要用于工期在半年以上的工程;在本市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道路及机场、码头、车站广场区域的新建项目施工区应采用配烤漆板材质的钢结构围挡,其他区域新建项目施工区可采用镀锌钢板材质的钢结构围挡。
② 柱距要求:围挡标准柱间距为6.30m,每两个明柱之间设暗柱,暗柱与明柱中心距离为3.15m。
③ 宣传画要求:应选用宣传部门发布的方案,并采用现代风格的宣传画,不得擅自涂改,混搭;宣传画面居中布置。
施工现场围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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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将需要施工的面积进行规划,并且做出大致框架,普通为轻钢龙骨铺设镀锌铁皮,或者用废品轻钢废品围挡,或者是使用定桩将大致的安装路线分布出来。
2:在安装的时候一定要依次进行安装,这样可以让各个连接处都进行兼容,避免中途出现了缝隙或者是连接不上的问题出现。
法律分析:1、建设工程工地四周应按规定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栏;建造多层、高层建筑的还应设置安全防护丝网。在市区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道路及机场、码头、车站广场设置的围栏其高度不得低于2.5m,在其他路段设置的围栏,其高度不得低于1.8m。
2、围挡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栏稳固、整洁、美观。市政工程项目工地,可按工程进度分段设置围栏或按规定使用统一的连续性护栏丝网。施工单位不得在工地围栏外堆放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
3、在有条件的工地时,四周围墙、宿舍外墙等地方,必须张挂、书写反映企业精神、时代风貌的醒目宣传标语。在围挡上方设置标语、宣传品的,应当按照市政管理行政部门批准的范围、地点、数量、规格、内容和期限设置。
法律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第三条 第二款 第三项 文明施工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现场围挡
(1)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5m的封闭围挡;
(2)一般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m的封闭围挡;
(3)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